临沂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工商税务服务欢迎您!
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的相关规定_公司注册_个体工商户注册办理_代办营业执照_临沂注册公司代理记账

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的相关规定

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的相关规定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九条的规定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,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,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,..

15069929238 立即咨询

快速申请办理

称       呼 :
手机号码 :
备       注:

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的相关规定

发布时间:2017-07-16 热度:

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的相关规定

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的相关规定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九条的规定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,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,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,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。

  

工资、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,按月计征,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,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。特定行业的工资、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,可以实行按年计算、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,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。

  

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,按年计算,分月预缴,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,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,多退少补。

 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,按年计算,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,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。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的,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,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,多退少补。 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,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,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,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。


关闭窗口
上一篇: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
下一篇:没有了

相关阅读

官方微信公众号

临沂总部15069929238

临沂市兰山区

费县分部15069929238

临沂谊和会计代理记账公司

平邑分部15069929238

临沂谊和会计代理记账公司